男子被扣押2859克黃金后續 警方返還達成和解。遼寧男子潘永嘉30年前被扣押2859克黃金一事有了結果。6月12日,遼寧省蓋州市公安局已返還潘永嘉財產,并與其達成和解,潘永嘉撤回了國家賠償申請。
1996年5月,潘永嘉在大連周水子機場因涉嫌走私犯罪被蓋州市公安局抓獲,他聲稱合法購買的2859.2克黃金也被扣押。當時,潘永嘉的妻子繳納了5萬元保證金后,他被取保候審。潘永嘉表示,他從未收到過撤案決定書、終止偵查決定書或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等任何案件終結文書,也不清楚案件處理結果,被扣押的黃金一直未歸還。
2026年1月6日,潘永嘉委托律師提出賠償申請。蓋州市公安局于1月8日作出《不予受理決定書》,認為潘永嘉的請求已超過時效,不符合申請條件。隨后,潘永嘉向營口市公安局申請復議。營口市公安局認為蓋州市公安局的不予受理決定不符合規定情形,于4月28日作出《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》,責令蓋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決定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