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委托人提供的證據,微信公眾號“新*”為了博取關注和流量變現,惡意篡改了委托人在采訪中的文學隱喻表達,制作了“訃告式”標題,涉嫌侵犯委托人的名譽權。文中還使用了多張委托人的肖像圖片,并配以大量商業廣告語,利用其名義和形象推廣醫美產品,涉嫌侵犯肖像權。律師事務所已受托將該賬號的認證和運營主體起訴至法院,要求相關主體承擔停止侵害、賠禮道歉、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。目前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遞交工作。

6月11日,醫美公眾號“新氧”發布了一篇標題為《馬思純,享年三十七歲》的文章,被指為博取流量而肆意亂起標題、斷章取義。次日上午,該文章已被刪除。“享年”一詞具有極強的特指性,專用于訃告,易使讀者誤解。搜索發現,“新氧”公眾號中有多篇致歉聲明,分別對林志玲、袁莉、毛曉彤等人進行了致歉。最早的致歉聲明發布于2020年6月28日,最新的一篇發布于2025年12月28日。




